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反“四风”、转作风,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效能,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机制,山东煤监局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暗查抽查“十条”规定。一是定期开展暗查抽查工作;二是实行带队人负责制;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四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五是突出工作重点;六是坚持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七是保障检查人员安全;八是反馈通报和曝光;九是严格工作纪律;十是做好档案资料管理。
近日,省局、分局组成11个暗查抽查组,省局暗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为期5天的暗查抽查活动,收到明显效果,极大震撼了不法煤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