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照2013年监察执法计划要求,山西煤监局将于11月下旬对近两年发生过较大以上10座事故矿井进行重点监察。
监察主要内容:事故矿井吸取事故教训的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事故责任人的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及刑事责任落实情况;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有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积极配合,派专人参加重点监察,并要求所有参加监察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局制定的“九不准”规定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