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责任,完善培训制度。
二是扎实抓好煤矿农民工上岗前培训工作,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煤矿企业切实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煤矿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的规定,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开展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同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入井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上岗作业。
三是丰富培训形式。针对煤矿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开设井下课堂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把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提高安全培训的效果。
四是开展安全培训的效果考核。如福建煤电公司要求各矿井做到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考核,按季度进行综合评比,并把培训效果作为矿领导年度奖罚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