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北京市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煤矿企业根据当前新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要求,修订完善煤矿安全办公会议等五项安全管理制度,从机制上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一)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月、煤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当期发生的典型事故及隐形事故进行案例分析,依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汲取事故教训,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煤矿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每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认真分析煤矿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检查日志和检查台帐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检查随身携带并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如实记录,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填写检查台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实行闭合管理。
(四)煤矿派班指令单制度。派班人员应按照《派班指示单》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保存期至少一年。派班人员应全面掌握工作面前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如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消除隐患,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安排生产作业。
(五)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矿每月、科段每旬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定专人监督、检查验收,做好复查验收记录。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按照总局16号令和我局《关于煤矿企业应建立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督办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