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安全生产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山东省政府统一部署,山东煤矿安监局决定在全省煤矿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现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时间安排为大检查从11月下旬到12月底。省局成立三个检查组,每组3-5人,分别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职业危害防治、矿井“三超”、领导带班及事故调查与处理等实施专项抽查、突击检查,各组监察方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暗查、突击检查。各检查组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重点矿井、薄弱矿井、安全不放心的矿井及大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矿井进行检查,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局和各监察分局对重大问题处理、重大行政处罚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以达到警示、教育和督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