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构建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深化“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活动,吉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煤矿矿长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所有煤矿矿长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约谈的主要内容,要求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领导的谈话对象和时间,分批分期与煤矿矿长约谈,12月末前全部约谈结束,覆盖所有矿长,让每位矿长签字承诺,并建立谈话台账。
《通知》强调,要深刻吸取历史上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来分析看待,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要建立“一矿出事故、百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的机制,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