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内容严格。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完善、提升和推进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突出“打非治违”、雨季三防、30万吨以下矿井、瓦斯治理、冲击地压防治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执法到位;
二是行动严格。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开展好“回头看”活动,要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坚持下来。严格按要求深入开展“一通三防”、水害、冲击地压专项整治,严格开展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综合治理,强化监察,依法督促,及时下达执法指令,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生产;
三是处罚严格。对重大违法行为坚决处罚、对事故单位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煤矿矿长严肃约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坚持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坚持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四是执行严格。推行查、罚分离制度,查问题与实施行政处罚由不同的监察人员来完成,有效避免执人情法、关系法、面子法的情况。明确处罚标准和依据。
五是督查严格。严格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行“前有监察、后有督查”工作模式,对同一矿井、同一线路、同一地点的监察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凡存在重大隐患应查处而未查处、应处罚而未处罚、应重罚而擅自从轻等情况,对有关执法人员严肃问责,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执法到位,有效破解“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