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该省决定对生产能力落后、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较差、不具备提能条件的辽源市西安区夏兴煤矿等33处矿井实施关闭。
据了解,此次决定是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出的。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按时关闭。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吊销已公告关闭矿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线路和矿井生产设备、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加强巡回检查,确保矿井关实关死、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