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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出台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

2014-02-1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山西 

为落实山西省煤炭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近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出台了《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五人小组”管理方法》,对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职责、权利、监管方式、考核制度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实行“五人一组、一组五矿、统一划分、就近包保、定点驻矿、定期轮换”的监管方式;“五人小组”以动态检查为主,采取不打招呼、巡回检查、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随时对监管煤矿进行检查;“五人小组”每周对所监管的生产、基建及技改矿井至少到井下现场检查1次,每月对所监管的停建、缓建资源整合矿井检查1次,且每次检查不得少于3人,每人每周需下井4次,早班、二班、夜班各占一定比例;“五人小组”所查隐患问题要建立书面和电子检查档案,并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OA办公网“安全曝光台”上予以公示;“五人小组”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按统一格式每天上报两级集团公司,并在每月末上报月度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五人小组”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总结本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安排下周安全监督检查任务,研究解决矿井存在的重大问题;“五人小组”在检查中要认真填写下矿检查表,所检查矿井井口必须有出入井登记,检查表必须由被检查矿井的安全副矿长或安监处负责人签字登记;“五人小组”在检查中要铁面无私,重点查大系统、大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该停则停,该罚则罚,确保对隐患问题的跟踪落实到位;“五人小组”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对所查问题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检查、整改、复查按期形成闭合。

“办法”要求,对“五人小组”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违反劳动纪律、弄虚作假、出勤不够、矿井发生事故未及时反馈上报、督促隐患整改不力、矿井安全状况差的“五人小组”要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岗位;对因不尽职尽责、工作不力以致所包保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小组,将由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予以清退,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全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安全监管“五人小组”,两级集团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温鸿伟)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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