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降”,但各地区、各行业不平衡,部分地区重大事故多发,道路交通、煤矿等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从总体情况看
全省9个统计单位大致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类: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且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双下降”的地区有:贵阳市、铜仁市,特别是贵阳市,经济总量全省第一,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并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双下降”。
第二类: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但事故总量或较大事故上升(含持平)的地区有:遵义市、黔西南州、毕节市、黔南州,其中黔西南事故总量及较大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
第三类:发生了重大事故的地区有: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特别是六盘水市发生了2起煤矿重大事故,六盘水市、安顺市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目标,黔东南州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也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从各市、州看
贵阳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7%和14.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3%和29.2%,但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5%和5.6%,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排查重大隐患25条,整改率80%。下一步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工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监管,严密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民用燃气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
六盘水市: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1.4%和54.5%;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全年目标,铁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不容乐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33.3%和50%,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排查重大隐患16条,整改率93.8%。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事故背后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尤其要深入落实煤矿安全“双七规定”,切实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强化道路交通、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遵义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和18%,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零,但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7.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较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进度;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53.8%和38.9%。排查重大隐患15条,整改率80%。要突出抓好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机等行业的监管力度,严防较大事故发生。
铜仁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6%和20%,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和60%。排查重大隐患17条,整改率100%。要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县(乡)公路的安全监管,强化消防火灾、铁路运输行业专项整治,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
黔西南州: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7%和7.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0%和23.1%。排查重大隐患5条,整改率100%。要加大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
毕节市: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9%,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和18.8%。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5%和33.3%。排查重大隐患67条,整改率97%。煤矿依然是该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突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遏制事故上升态势。同时,要重点强化对建筑、道路交通、消防、铁路交通等行业的监管力度。
安顺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9%和16%,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目标。排查重大隐患20条,整改率100%。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得力措施,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杜绝煤矿死亡事故发生,同步加大消防、道路交通、铁路运输的安全监管。
黔东南州: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6%和11.3%,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00%和250%。排查重大隐患78条,整改率94.9%。要强化安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县(乡)公路、水上交通和农村消防的监管,堵塞漏洞,严防较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住道路交通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
黔南州: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9%和15.6%,但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0%和105%,煤矿、铁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目标。排查重大隐患21条,整改率95.2%。要坚持严打严治,严防煤矿、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消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
从行业看
煤矿:发生事故20起,死亡98人,同比分别下降65.5%和16.2%。其中,较大事故7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上升16.7%和19.4%;重大事故3起,死亡50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47.1%。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5,比去年低0.146,下降22.6%。主要问题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非法违法时有发生,瓦斯治理和防治能力不足,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差距等等。
非煤矿山: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72%和76.5%。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主要问题是:结构不合理,矿山数量多,“小、散、乱、差”现象严重。露天矿山一面坡式开采、乱采滥挖现象比较严重,整顿关闭力度不够。
建筑业:发生事故43起,死亡62人,同比分别下降18.9%和16.2%。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上升33.3%和50%。建筑业施工点多面广,安全监管难度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25%。主要问题是:危化企业安全自动化水平不高,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工作进度不适应产业安全发展的需要。城市区域的危化企业搬迁工作难以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环节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措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利益驱使,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打非”工作任务艰巨。
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61.3%和65.8%。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管对象底数不清,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工业园区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241起,死亡847人,同比起数下降8.8%,死亡人数下降9%。道路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道路交通隐患突出,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一些道路运输企业未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铁路交通:发生事故59起,死亡34人,同比起数上升28.3%,死亡人数下降10.5%。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81.8%和40%。此外,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和其他水上等行业未接到死亡事故报告。
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在夯实安全基础和构建本质安全体系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