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从2月21日起,山西省开展了全省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这次大检查为期三个月,重点检查“煤矿安全双七条”落实情况,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重点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五人小组”履职,以及建设矿井停工停建整顿和复工等情况。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提出了“执法严、处罚狠、手段硬”的要求,各级督查组不得降低标准,要坚决把好人情关。
从3月1日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将组成3个省级突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片区展开省级同步突击检查,重点对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进行督查,并对所属矿井进行突击检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罚款和问责。对拒不落实安全监管和执法指令的、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对大检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一律依法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