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煤监局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部署煤矿节后复工复产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35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是没有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没有建立地面瓦斯抽放系统,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二是在岩巷掘进之前没有掌握煤层准确位置,没有采取超前钻孔,一律停止作业。三是没有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抽采不达标,局部防突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止采掘作业。四是凡是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无论有没有伤亡,都应该报告,都应该查处,企业没有报告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446号令进行处理。凡是因为瓦斯事故造成死亡的,都要停产整顿,逾期达不到要求,以及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坚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