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吸取“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在全省煤矿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3月25日起,山西省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这次大检查为期3个月,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安全双七条”落实情况、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等。从3月25日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将派出3个省级突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片区展开省级同步突查,重点对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进行督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提出“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大检查期间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产停建整顿,并依法依规按上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罚款和问责,对非法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矿井数量较多的地市或集团,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