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内蒙能源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人员作风建设,促进各级管理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好现场管理,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2014年将各矿井领导人员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列入纪检效能监察范围。
他们组织实施这项效能监察项目的制度依据为国家、集团公司、内蒙能源公司有关领导人员带班下井制度规定。实施效能监察的内容主要是:1、本单位领导人员带班下井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下井、盯夜班、盯二班指标分配,下井质量标准要求,现场解决问题具体要求,考核管理办法等。2、领导人员带班下井考勤情况,包括考勤部门职责、考勤责任人、考勤方式、考勤原始纪录、领导人员带班下井情况写实原始纪录、人员定位卡使用原始记录等。3、制止“三违”情况。4、带班领导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上井制度执行情况。5、发现解决问题及奖罚落实情况等。组织实施的方法:一是采取看现场、盯岗位、查资料、电话问寻、个别了解等方法进行。二是不定期抽查。由安监分局牵头,内蒙能源纪委、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参与,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三是集中检查。内蒙能源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对范围内各单位,每月集中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检出的问题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他们对班子成员带班下井制度执行及检查落实进一步做出规定:一是单位上报月度考勤。各单位明确考勤部门,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带班下井考勤制度。考勤职能部门每月1日将上月领导人员带班下井考勤表及本月领导人员带班下井计划表以电子版的方式报内蒙能源安监分局。二是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带班下井考核指标及调整计划的,要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及弥补措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内蒙能源纪委。三是要求各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自律,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内蒙能源各部门行使检查监督职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带动和促进矿井建设各项工作。(欧阳宝塔 苏兴奎)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