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2号)的部署,四川省扎实开展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活动, 安全效果显现,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减少13起少死亡14人,分别下降61.9%和56%,其中全省8个国家重点县(市、区)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0%。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扩大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范围。四川省在国务院安委办确定8个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区)的基础上,另将煤矿事故较多的16个产煤县(市、区)和川煤集团、省古叙公司2个省属重点企业一并纳入攻坚战实施范围,同时要求未纳入全省攻坚战重点县的产煤县(市、区),也要组织开展攻坚战,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做到了“全覆盖”。 二是成立了督导小组对开展包片督导。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会同各产煤市(州)成立了成立由局领导与相关市(重点企业)分管副市长(总经理)为正、副组长的12个包片督导小组,负责督导全省26个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攻坚战工作。 三是专项部署,细化督导内容。及时组织召开12个督导组联络员会议,对督导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措施和方法。对实施方案提出的8项目标和10项措施内容进行了分解细化、下发督导组参考使用。 四是组织审查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实施方案。省局及时督促重点县和重点企业结合辖区实际拟定实施方案,并于3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目前,国务院安委办确定的8个重点县(区)实施方案已经全部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审查通过。其余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也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了攻坚战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逐项制定了实施细则。 五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助推攻坚战工作。组织我省15个产煤市(州)、60个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全省900余处煤矿矿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集体观看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事故警示教育片81场次,召开座谈会81场次;各煤矿企业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集中观看2165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达248686人;56个产煤县(市、区)在当地电视媒体黄金时段播出事故警示教育片151场次。 六是与重点县(市、区)和重点煤矿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目前已有4个督导小组与9个重点县(市、区)和1个重点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其他的正在签订过程中。 七是严格落实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截止4月6日, 8个全国重点县(区)均按要求落实了真停、真盯,各停产整顿煤矿均落实了副科级以上人员为整改责任人。春节前复产复工均经县委书记签字;节前已经复产复工验收、春节期间停产煤矿,节后经县(区)长签字同意复产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