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促进煤矿企业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4〕51号)的要求,2014年4月23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副处长戚学方到豫北分局辖区,对鹤煤八矿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豫北分局监察专员王富国、副处监察专员单东辉及其他人员配合监察。
监察活动开展前,监察人员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检查方案。重点是检查建设项目履行报批程序情况和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在鹤煤八矿,监察人员首先听取了鹤煤公司及鹤煤八矿关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汇报,然后分组认真查阅项目相关图纸资料,并深入项目施工场地进行现场查看。
现场检查结束后,监察人员就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煤矿企业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监察,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煤矿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普查项目中的隐蔽致灾因素,采取得力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高度重视这次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履行项目施工程序,强化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组织建设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