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30号)文件。《意见》共8大部分,27条,除严格落实国办发99号文件规定的15项内容外,针对北京首都的特点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固化了近几年行之有效的7项安全工作机制,增加了5项安全工作内容,突出解决煤矿安全实际问题,着力长远和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建设“安全和谐”矿山任务目标。一是突出抓预防,建立“两大”体系。要求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两大”体系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不断提高煤矿基础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途径。二是突出抓机制,建立根治“三违”的管控制度。要求煤矿企业要坚持开展轻重伤及涉险事故调查处理,建立轻重伤及涉险事故的统计分析制度,查清并分析涉及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强化事前防控;坚持牢固树立“三违”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建立“三违”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三违”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建立治理“三违”的长效机制。三是突出抓安全责任落实,深入落实“红线”规定。要求煤矿企业要建立责任倒查的考核机制。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健全完善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定矿长以下的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禁止性规定;制定特种作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及人员配备数量,配足配齐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四是突出抓基础管理,创建“安全•和谐”班组。坚持“安全•和谐”班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 “安全•和谐”班组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班组自主管理、班组长培训、内部考核等制度,切实推进班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