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能源行业产品大典 与我互动 在线投稿
扫描关注能源界官方微信

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内蒙古煤监局认真落实“1+4”工作法促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4-05-30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内蒙古  安全生产  工作法 

今年以来,内蒙古煤监局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察执法,确保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煤矿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4月份百万吨死亡率0.013。 认真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执法效能 在安徽省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内蒙古煤监局第一时间在全局传达了会议要求和付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下一阶段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将会议精神以文件形式报告自治区政府。今年以来,局机关及四个监察分局共现场监察1965人次,监察生产经营单位430矿次,下达执法文书1256份,查出隐患1569项,完成整改1481项,整改率94.4%。完成监察计划的同时,我局不断创新监察方式,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煤矿进行突击监察。今年以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现场监察726人次,监察174矿次,查出隐患588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 “一通三防” 百日专项监察,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分四个组对全区煤矿进行“一通三 开展与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按照防”专项监察,确保监察覆盖率达100%。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要求,我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与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于今年上半年分9个组在全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了“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我们制定了谈心对话方案,将任务分解到我局和煤炭工业局领导和驻地监察分局、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领导同志,逐一落实谈心对话任务。在已开展的谈心对话中,我们将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对矿长进行了现场讲解,要求矿长进一步牢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谈心对话,增强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抓好重点产煤旗县安全生产攻坚战 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内蒙古煤监局根据总局和国家煤监局“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的思路,与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联合确定7个旗县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旗县,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重点旗县(市、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已由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方案》从工作、目标、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各重点产煤旗县建立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 不断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为落实“1+4”工作法,使事故警示教育生动有效,确保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出事故、全区鸣警钟。内蒙古煤监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于6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活动以四川桃子沟煤矿2013年“5•11”瓦斯爆炸事故和我区近年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为教育素材,由我局集中对企业法人、煤矿矿长和投资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分局对煤炭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和煤矿其他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各煤矿企业对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5月13日土耳其矿难发生后,我局与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对全区煤矿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确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