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煤规划〔2014〕12号)安排,省煤管局和省能源局抽调人员,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3个省检查组,对全省所有煤矿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一)煤矿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煤矿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建设。(三)煤矿建设项目施工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四)煤矿建设项目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五)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六)未进行开工备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企业集团要求停工停建的矿井,批准手续不全擅自进行技改施工的矿井,甚至假借技改名义偷出煤的矿井,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