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福建省明确小煤矿关闭退出标准和目标:一是明确关闭标准,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定了9类煤矿为关闭对象;二是明确关闭任务,在2015年底前淘汰关闭6万吨/年以下的煤矿、2018年底前淘汰关闭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三是明确责任和重点任务,由省政府安办下发通知,将关闭任务明确细化的地方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福建省明确小煤矿关闭退出标准和目标:一是明确关闭标准,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定了9类煤矿为关闭对象;二是明确关闭任务,在2015年底前淘汰关闭6万吨/年以下的煤矿、2018年底前淘汰关闭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三是明确责任和重点任务,由省政府安办下发通知,将关闭任务明确细化的地方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