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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投入150亿元加大煤矿安全生产

2014-06-06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安全生产  山东 

日前,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山东省是全国重点产煤省份,年产原煤1.5亿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总体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连续10年控制在0.3以下,2013年降到0.08,今年1-4月份又降到0.078,连续16个月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

无论是在煤炭行业“黄金十年”的有利时机,还是在近两年市场持续低迷的转型期,全行业都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生产安全、维简和科研费用的政策规定,该提的提足、该用的用好。其中,安全费用方面,山东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吨煤提取不低于30元,其它矿井不低于15元。2004年以来全行业安全投入超过150亿元。在当前煤炭经济疲软形势下,行业进一步统一“越是困难越要抓安全、抓不好安全更困难”的思想认识,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基本的、必要的投入决不减少,特别是在事关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灾害防治、机械化水平提升、安全奖励等方面做到优先保障。

科技创新是煤矿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始终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制定了全省煤矿技术改造和装备提升规划,大力开展“智慧矿山”建设,全省煤矿基本实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同时,强化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建立了3个国家级、16个省级技术中心和7个博士后工作站,目前在构造复杂条件下综采、薄煤层机采及快速掘进等方面,已取得了重大突破。

始终坚持“严字当头”贯穿始终,明确规定,设计能力低于45万吨、灾害严重难以保障安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项目负责人不具备职业资格的在建工程,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四证一照”不全的矿井,一律不准投产。对技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实行“三不批准”:单纯提高生产能力的项目不批准,单独技改低于12万吨的矿井不批准,资源整合低于15万吨的方案不批准。对各省属矿业集团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每季一次考核通报;对所有煤矿矿长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年度考核。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矿长就地免职,终身取消任职资格。

一系列应急保障机制的建立,促动了山东省煤矿安全水平的提升。目前,全省煤炭行业共编制各类应急预案4167个,各煤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全省煤矿逢大雨必停产撤人,特别授予煤矿调度员在井下突水、瓦斯超限等十种紧急情形下不必请示、即刻下达停产撤人指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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