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宁夏煤监局就做好全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是认真落实防汛责任。要求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主体责任,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地面防排水、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检查矿区地面塌陷区的充填、矿井防排水、防洪堤坝加固、防雷电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组织开展防汛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认真组织开展对防汛机构、防洪设施、防汛物资、人员配备、值班巡查等方面全面、细致、拉网式的防汛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做到防汛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物资到位、措施落实。 四是落实防汛应急救援措施。各煤矿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强化应急保障和准备,储备必要的防汛装备和物资,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五是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准确上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