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湖南省于6月19日在长沙市召开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会议。副省长盛茂林部署“五关”和“两个一律”措施,坚决关闭11类落后小煤矿,到2015年底前,实现全省关闭煤矿400处左右,保留煤矿总数控制在500处以内的目标任务。 盛茂林指出,目前已完成邵阳市关闭退出落后煤矿试点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郴州、衡阳、长沙、湘潭、株洲、永州、益阳、常德、怀化、张家界、自治州等11个市州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2015年完成娄底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 盛茂林要求,重点关闭11类落后小煤矿。重点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快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且年产能在9万吨及以下的;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关闭没有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关闭或整合矿区范围上下垂直重叠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灾害严重矿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应予关闭的;没有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盛茂林强调,关闭退出落后小煤矿必须做到“五关”,“两个一律”:一是统一思想,下决心“关”;二是明确任务,严格标准“关”;三是用好政策,抓住机遇“关”;四是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关”;五是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关”。 今后,一律停止核准新建年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年产能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湖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通报了怀化市辰溪县双木湾煤矿“6•15”透水事故情况,分析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对下阶段煤矿安全工作提出要求。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负责人就关闭退出小煤矿政策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