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为加快推进甘肃省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甘肃省继续加大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力度,将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退出的标准、程序、实施主体以及对关闭退出小煤矿的支持政策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数据显示,当前,全省产能15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有170处,总产能454万吨,占全省煤矿总数256处的66.4%、总产能8879万吨的5.11%。2010年全省小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是11起24人,占当年煤炭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3.3%和63.2%,2011年14起22人,占70.0%和59.5%,2012年13起44人,占76.5%和91.7%。小煤矿生产方式落后、基础比较薄弱,事故频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整顿关闭和不懈努力,甘肃省3万吨/年以下小煤矿由2008年的120处减少到现在的79处,数量减少了41处。
加快关闭退出小煤矿是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是加快节能减排、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地方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省政府从2008年起就着手小煤矿的淘汰关闭工作,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小煤矿的关闭退出工作,同时要求,甘肃省将坚决禁止核准产能12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