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08起,死亡414人,同比均是两位数下降。全区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广西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凤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排查事故隐患60808项,整改率达98.08%。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4814家各类企业实现了安全标准化,全区14个地市、109个县(区)都实现了由市长、县(区)长担任安委会主任,绝大部分安委会成员由单位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定逐步落实。
下半年,自治区各级安监部门和单位将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县、乡、村和企业生产一线,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事故防范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反复拉网排查,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水是广西煤矿灾害事故的主要杀手。自2000年以来,广西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7起,共死亡143人;其中水害事故就4起,死亡87人,占事故总起数的57%,死亡总人数的61%,2008年发生在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的“7•21”水害事故就死亡36人。
广西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梁杰向记者表示,目前广西建立了专业队伍,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防探水,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防治水组织机构,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落实水害防治工作责任。
梁杰介绍,在雨季,煤矿领导必须在岗带班。煤矿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井田范围内的水点、防水构筑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建立定期期观测制度,加强对水位和压力的观测并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要按规定停止作业并撤出井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