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贯。牢牢抓住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不放松,每次下矿监察都对“双七条”和省局9个《七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讲传达,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学习宣传“双七条”,覆盖每一位矿长、每一位矿工,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督促煤矿企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对矿井的所有生产系统、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生产作业岗位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是强化监察执法。对“双七条”及省局9个《七条规定》逢矿必查、逢违必罚。坚持“四不两直”和“查罚分离”,凡是涉及违反“双七条”、9个《七条规定》的重大问题,从严从重处罚处理。 四是强化典型推动。及时总结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在贯彻落实9个《七条规定》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在辖区煤矿表扬推广。对工作不重视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五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及时组织辖区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省和全国的各类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下矿监察时,组织各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督促警醒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贯彻“双七条”和9个“七条规定”、全方位夯实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认识问题,用煤矿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切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