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重点县(市)遏制较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武宁县、乐平市、上栗县、分宜县、信丰县、丰城市、高安市、上饶县、铅山县、吉安县等10县(市)和省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安全攻坚战。 《方案》明确,攻坚战2014年9月开始,至2016年底结束,在两年时间内完成, 10个重点县所辖煤矿实现控制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事故总量比前五年平均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的攻坚战目标。 《方案》要求,要强化安全再教育再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关闭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严格准入条件,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升级改造,严格劳动用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煤、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能力。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县(市)政府要成立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县(市)委书记或县(市)长任组长。设区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联合督导小组,督促、检查并指导县(市)攻坚。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成立省联合督导巡视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市联合督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巡查、抽查重点县(市)攻坚战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