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和《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和汛期防治水安全监察的通知》,山西煤监局安排了防治水、雨季三防抽查工作。 抽查中,采取听取汇报、对照监察内容查看相关制度、规程、措施以及近期有关记录、台账、报表和随机抽查井上、下有关场所的方法进行检查。对24座煤矿的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防治水主体责任、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防治水措施落实、井田及周边水害情况掌握、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现场安全管理等6个方面。查出各类隐患343条,其中:责令现场改正32条、停止使用设备4处、停止掘进面作业7处、停止1座矿井生产、停止6座矿井建设,其余责令限期改正。每次监察结束,都向所监察煤矿企业及时通报监察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通报要求:1、切实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2、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3、切实落实煤矿探放水各项措施。4、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雨季“三防”工作。5、强化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察工作。6、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