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监察分局辖区内国有重点煤矿系统复杂,下井人员多,水、瓦斯、冲击地区等灾害严重。为进一步督促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扼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北疆监察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监察,收到较好效果。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共组织7次与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面对面谈心对话,宣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其思想认识,强化坚守红线意识,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履行社会责任,激发其珍爱矿工生命的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共开展7次与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共380余人次参加。采用一延伸、三问、三谈、三要求方式,持续加强和改善警示教育效果。一延伸,即:把警示教育对象延伸至矿工家属,用亲情感化矿工,促其关注安全、珍爱生命。三问,即:问受教育对象为什么要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从警示教育片中吸取了哪些教训?如何在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谈,即,组织参会人员谈认识、谈感受、谈如何遵章守纪杜绝事故。三要求,即:每次警示教育后,要求矿长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并张贴于井口;要求煤矿企业每月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做到全履盖;要求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让事故责任人献身说法。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6处国有重点煤矿进行了检查。立足于强基固本、落实责任、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实施精细化监察,共检查出问题及隐患114条。四是严格执法。共对1对矿井下达停止绞车使用,3对矿井下达停止作业的监察指令。对隐患不按期整改屡次存在,重大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的矿井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共下达行政处罚3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