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监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明确局机关监察业务处室留下1人值班其余全部参加、非业务处室专业人员全部参加、各监察分局留下3人值班其余全部参加的原则,组织95名监察人员全力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并强化“六条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一是要求全体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主人翁精神,按照高标准和严要求,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二是把隐患排查与执法计划灵活衔接,做到执法与排查两不误、两促进。三是督促煤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引导各类矿井分类处置到位。四是严格执法,确保各类隐患处理处罚到位、整改到位。五是注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直接关闭矿井是否符合关闭“六条标准”,整合矿井是否先关闭后整合。六是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隐患排查治理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