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四川省安办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此次排查分企业自查自改、各地排查整改、省级复查抽查等阶段进行,组织166个隐患排查小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全省所有煤矿开展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煤矿基本情况及隐患数据库,由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挂牌督办。同时,将组织12个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时随机进行暗访督查。对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的单位和企业,将严肃责任追究,责令限时整改,并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