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辽宁、贵州近期两起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4]22号),通报了11月26日和27日发生在辽宁、贵州的煤矿重大事故情况。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北京市积极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发改、国资、国土等部门组织4个排查组,对全市4个煤矿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排查组在煤矿设立固定办公室,并公示办公电话便于职工反映问题。(二)排查组人员对重点煤矿7个采煤工作面、9个掘进工作面、主要回风巷及主要运输巷道5万余米进行细致排查,共查出各类隐患80条,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三)督促各煤矿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健全相关分级标准、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选择试点矿区,加强一对一的指导服务,逐步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四)继续开展“百日安全决战”。自10月起,组织矿级管理人员签订包保责任书,全面细化安全责任;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每天参与分管单位值派班,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持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年底前本市煤矿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