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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

2014-12-23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福建省 

(一)要形成思想共识。采煤机械化是煤矿机械化建设的龙头,在当前煤价低、招工难、用工成本高的情况下,能否推进采煤机械化建设,关系到我省煤矿的生存发展,要有积极探索的信心和决心,在煤矿企业层面要自主自愿,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层面要积极引导、推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煤矿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二)通过研讨,积极推进解决两个问题。一要推进解决技术问题,煤矿企业要在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上积极探索,要有资金投入;机械化采煤设备生产厂家要积极主动参与及投入,有信心研发符合福建煤矿实际的机械化设备,要鼓励、引导煤矿企业积极配合厂家在研发设备上取得技术突破。二要推进解决政策问题,煤矿机械化要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要求,积极鼓励、引导9万吨及以上井型的煤矿推进机械化建设。 (三)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要注意把握三个问题。一是注意推进工作的把握度。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要以积极鼓励、市场引导为主,不能搞“一刀切”,市、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要积极介入,做到“一矿一策”,在全面掌握矿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试点。二是在具体操作上,要进行经济分析和积极探索,防止煤矿企业假借推进机械化建设设立 “展示面”或展示设备,防止面临淘汰的矿井假借机械化改造之名逃避关闭,防止不具备接替条件的煤矿盲目上马。三是省能源集团和龙岩、三明两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从企业用工、成本等方面加以考虑分析,鼓励有积极性的矿井开展试点探索,原则上在所辖范围内各选择2个矿井进行试点,并要积极做好技术、政策、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对于选择的试点矿井,要以煤矿企业自觉自愿、有推进机械化建设的动力和积极性,煤矿赋存条件符合要求、资源量充足,安全措施有保障等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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