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拟在2013年、2014年已关闭500处小煤矿的基础上,再关闭100处小煤矿,确保2013-2015年共关闭600处小煤矿。会议分析了当前煤炭行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阐述了再关闭一批小煤矿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对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全省计划再关闭100处小煤矿,由煤矿企业结合自身资源、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自愿书面申请关闭,并负责处理关闭后续遗留问题。省、市(州)政府、县(市、区)政府出台配套政策,给予相应奖励和补助。按照工作安排,各市(州)须在12月27日前完成关闭矿井名单核实审定上报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县级政府网站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