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署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来,青海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大排查工作实行统一谋划、统一编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在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按照排查工作“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的要求,集中省、州、县各有关部门所有具有排查煤矿隐患能力的人员,并从大中型煤矿企业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和救护队员,共有130多人组成11个排查组,从2014年11月中旬开始分两个时段全面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工作。截至2015年1月9日,全省第一轮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基本结束,共排查煤矿安全隐患242项,其中一般隐患237项,重大隐患5项。排查期间,各排查组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向煤矿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其余整改工程量大、整改期限长的隐患,正在按照责任、时限、资金、措施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通过这次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进一步促进了煤矿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实现了去年四季度煤矿安全无事故,保障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