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湖州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开采控量力度的不断加大,矿山企业的开停工越来越频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管理工作间断、从业人员变动等一系列新问题。为此,湖州市安全监管局针对矿山开停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以问题为导向,经过深入调研,创新监管措施,出台了《湖州市矿山开停工安全管理制度(试行)ZJEC34-2015-001》。通过建立制度,进一步明确矿山开停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矿山开停工报告、复工复产检查等安全监督管理程序,明确矿山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以此来进一步强化开停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矿山开停工安全管理,建立矿山开停工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矿山开停工过程中的常态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