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双七条”,加快矿井生产布局调整,严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快粉尘治理力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坚决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未批先建、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企业“专家会诊”和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坚持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依法依规推进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关闭退出,计划再关闭5座9—30万吨/年煤矿,到2015年底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退出。 二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取缔和关闭小矿山。进一步抓住10个重点县(区)的安全工作,2015年计划关闭200座非煤矿山,全省非煤矿山数量控制在1500家左右。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矿区的联合执法检查,清理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行为,严厉打击一个生产系统由多个开采主体生产等违法开采行为。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4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三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煤矿、非煤矿山等粉尘职业病防止工作,完成2015年职业病危害申报任务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