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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监局严把煤矿安全准入“三关”

2015-03-1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湖北 

日前,为促进全省小煤矿有序退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湖北煤监局出台一系列举措,严把煤矿安全准入三大关口:一是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审批。联合省安监局、经信委、国土厅等部门开展煤矿建设项目联合会审,不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和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改扩建项目;不审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扩能技改项目;不审批急倾斜煤层、极薄煤层等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建设项目;不认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过机械化改造提升的能力。二是严格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管理。不审批地质灾害底数不清、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项目,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加强对安全设施建设过程的监督,严厉打击建设期间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验收情况的监督核查。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制定《湖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对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全部现场核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予颁证和延证。强化对持证矿井的动态监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验收合格后返证。强化社会监督,每半年公告一次全省煤矿持证情况,不定期在网上公告发放及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名单,提前4个月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矿井进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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