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福建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决定自3月23日起启动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二轮复查工作。复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有序进行;同时,各排查组要按照国务院安办《关于报送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关信息的函》等文件要求,定期报送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 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福建煤监局副局长朱石福同志就第二轮复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坚决督促煤矿企业将第一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要结合复工复产抓复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照条件、标准和程序组织复工复产工作。三要突出重点,要重点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建设、突出采掘工程质量及月度考评奖惩、煤矿水害“三项”制度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井上下火灾预防措施、瓦斯断电仪和风电瓦斯闭锁装置以及井下雷管使用情况。四要注重实效,各排查组要立足煤矿实际组织复查,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复查工作稳步开展。五要处置果断,复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责令煤矿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六要坚持安全检查,各排查组在复查过程中,必须检查自己所处的作业环境,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