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4〕20号)下发后,湖北省迅速进行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排查治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排查和整改了一批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全部319处矿井的排查任务,其中排查生产(建设)矿井127处、停产(建)矿井192处。累计排查出一般隐患1361条、重大安全隐患16条,其中一般安全隐患已整改857条,重大安全隐患已由当地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已整改到位2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处矿井进行了总计117万元的经济处罚,并给地方政府下达了监察意见,督促整改督办。对建设期间违规采煤的一处矿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研究关闭退出。二是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了依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加大了煤矿基础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求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并要求填报煤矿基础数据,建立健全了全省煤矿基本情况及隐患数据库,为下一步煤矿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向。三是安全生产形势取得明显好转。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排查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7.1%和7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