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近日,湖北煤监局给2014年度全省发生一般事故的22家煤矿逐矿写警示信,要求22家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一年(365天)内不再发生事故。否则,将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和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依法实施关闭。据悉,2014年湖北省对发生较大事故的2处矿井,已依据鄂政发[2014]48号文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