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指引下,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持续推进“1+4”工作法,认真落实国办发2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努力克服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突出“打非治违”工作主线,进一步巩固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6月份,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百万吨死亡率0.06,未发生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