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自2010年河北承德“6•19”尾矿砂垮塌较大事故以后,全国尾矿库连续61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明显减少,创尾矿库历史最好安全环保纪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尾矿库11359座,比2007年减少了40%左右。其中,危库、险库共31座,病库741座,分别比2007年下降了98.4%和75.6%。辽宁、安徽、福建等10个地区彻底消灭了危库、险库和病库。
针对历史遗留的无主尾矿库和关闭破产企业尾矿库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和推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矿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截至2014年底,共使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5.9亿元,用于尾矿库隐患治理和中西部地区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共投入尾矿库隐患治理资金314亿元。一是重点治理危库和险库。对1878座危库和险库逐一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安全责任,要求必须立即停产,尽快消除险情;对无主库由地方政府明确治理责任、治理资金、治理措施、治理时限“四到位”。二是切实压减地表尾矿堆存量。新建地下矿山必须优先采用尾矿充填采矿方法,建设绿色无尾矿山;选取树立34个典型示范矿山,鼓励尾矿综合利用。三是着力提高尾矿库安全准入门槛。制定了尾矿库监测监控等强制性标准,对相当一部分尾矿库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严格控制新建尾矿库和独立选矿厂。四是推动尾矿库安全科技“四个一批”工程,组织科研设计单位和示范矿山深入研究和积极推广尾矿库一次筑坝、干式堆排、模袋法筑坝、尾矿膏体堆存等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在全国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强制推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
下一步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贯培训力度,推动尾矿库企业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实现安全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强力推进80个重点县攻坚克难,落实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突出重点,确保2015年底全面消除31座危库和险库;加大对下游有重要设施、村镇和人员集中的尾矿库的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与演练应对措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三是深化尾矿库“六打六治”,重点打击无设计非法排尾、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违规建设和运行、不按设计规范排尾和尾矿库图实不符等行为;督促各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工作,明确无主尾矿库的管理责任,严防产生新的无主尾矿库。四是研究尾矿库安全监管退出机制,指导广东省开展尾矿库注销试点工作,联合工信部制定鼓励尾矿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2015年底综合治理行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力争保留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尾矿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