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煤矿安监局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双七条”的实施,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有力保障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大力宣贯“零死亡”理念。淮南矿业集团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理念,坚定‘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引领瓦斯治理和瓦斯管理工作,全公司瓦斯超限由1998年的1333次大幅下降至2014年的5次,实现了3%以上瓦斯浓度零超限。全省以此为典型事例,统一全体监察员思想,坚定信心和决心。利用会议、监察执法、督查调研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旗帜鲜明地反对“事故不可避免论”,让“零死亡”理念家喻户晓,推动煤矿企业负责人把“零死亡”作为最硬业绩。
二是扎实开展煤矿矿长谈心对话。省局局级领导干部与煤矿矿级干部谈心对话,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辖区煤矿科区(队)长谈心对话,分局监察员采取驻矿方式与主办煤矿班组长谈心对话,做到“三级全覆盖”。
三是创新监察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开展责任监察,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范本》,组织每位工人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描述;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89名副矿级以上管理人员(含副总工程师)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登记建档,并将按规定报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开展技术监察,提前掌握生产准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同时通过开展远程监察和现场监察,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责任落实。
四是改进监察机制,全面落实主办监察责任。制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意见,修订完善《安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布了176项法定权力事项的实施依据、前置条件、运行流程图等。在分局建立监察组制度,定期开展驻矿审计式监察。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分局对每个煤矿设置主办监察员。
五是加强学习调研,努力提高安全监察(管理)能力。组织煤矿企业学习借鉴山东能源集团和陕煤化黄陵矿业一号煤矿经验,在部分煤矿推行智能化无人开采工作面。组织151人赴山东省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题培训,并到水害严重、防治效果好的煤矿参观学习,每名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防治水监察措施或者水害防治报告。
六是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煤矿事故。明确对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矿长、党委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对违章作业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章作业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今年以来,全省煤矿事故均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共处理138名责任人。
七是强化警示教育,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把每起生产安全事故都制作成警示教育片组织企业干部职工观看。组织召开全省煤矿事故分析暨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下半年,拟召开全省煤矿“一优三减”现场会,全面推进减人增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