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公布,自征集工作开始到此次案例公布历时8个多月,期间我国发展改革委员会的PPP专家库的50多位专家对初步入选的392个案例的创新示范作用、规范性等进行严格论证,最终确定了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回顾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历程,PPP模式自2014年开始被运用于我国市政建设等各个行业,其初衷是为了借用社会资本的力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过去的三年,我国PPP改革工作成果显著,项目数量大幅增加,落地率稳步提高。据财政部公开消息显示,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入库的PPP项目达到12287个,累计投资金额14.6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1729个,投资额2.9万亿元,落地率34.5%。其中,国家示范项目已签订PPP项目合同进入执行阶段的示范项目464个,投资额达11900亿元,落地率66.6%。
但是由于我国PPP模式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缺乏完整的制度框架和成熟的操作经验,我国PPP模式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对我国PPP模式的理解存在偏差,借PPP之名变相负债的现象存在。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虽然PPP模式实现了向社会融资的功能,但是并不能单纯地把它看做是一种融资手段,简单地追求经济增长和政绩的做法,后果必然是地方债务风险加重。
其次,PPP模式普遍实行的特许经营的制度,极有可能导致国有资本垄断的产生。一些地方政府设置的高额保证金、注册资本、银行存款等条件,无形中让真正吸引到民营资本的项目签约率降低,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控制的金融公司成为PPP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这势必造成PPP模式降杠杆的政策效果降低。
而在PPP模式的最初设想中,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证这种模式的公益性,当政府开始在整个模式中获益时,怎么实现两者的制约、如何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成为关键问题,不然长久下去,政府的公信力必将受到损害。
再次,招标企业之间存在低价恶性竞争。在PPP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企业为了竞标成功,不惜以低价竞标。比如,公司把回报率调到基准利率,下浮到基本上没有任何利润空间,甚至会亏损,这让其他企业没法与其竞争。如果政府一旦同意这一报价,很可能最后出现政府和企业双输局面。
最后,从制度建设上说,受到目前价费改革不到位的制约,我国的PPP项目收入来源主要是政府付费,这直接导致融资方高度关注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本身而不是项目自身现金流。
但是,随着PPP条例被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工作,PPP立法随之加速,PPP规范引导政策也将迎来密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