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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给PPP项目立规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

2017-06-27  来源:互联网      PPP项目  社会资本  资金基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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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时,龚建明、马馼、罗清泉、李盛霖等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呼吁给PPP项目立规,防控风险。
  龚建明表示,三个报告(《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同时反映出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个别地方变相举债、违法违规担保情况仍然存在,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2017年3月底审计16个省的16个市和14个县的政府债务,“从债务的情况看,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余额较2013年6月增长了87%,这个增速很吓人,基层同志也反映,地方债务增长太快,特别是有的地方为了搞形象工程,快马加鞭,短时期大资金的投入比较多,但地方实际上的财力也很有限”。
  马馼说,报告显示,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量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范围内,“但是地方的政府债务确实也是大家比较担心的,特别是换届以后,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要有一个非常严格的管理机制,借债、还债都要经过地方人大批准,而且要建立长期负责的机制。”
  罗清泉也表示,“债务的余额虽然控制在人大批准的限额17万多亿的限额以内,但还是有15万多亿,这个盘子也不小。同时一些地方变相举债、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仍然存在等等,这些潜在的风险切不可忽视”。
  李盛霖表示,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审报告的过程中,感到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隐患不能忽视。“预审中注意到,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举债融资、违法提供担保的情况;部分地区的债务余额增加很快,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的压力加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滞后,职责不够清晰。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以及所属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以回购合作方投资本金承诺最低收益”。
  “要把防控地方债务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李盛霖建议,对一些地方政府以及所属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违法违规融资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依法问责、公开曝光。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联合防控机制,形成监管的合力,同时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联合监管和处置。
  吕薇、买买提明•牙生、莫文秀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也建议,给PPP项目立规矩,防控风险。
  吕薇说,地方政府的债务正在以多种渠道积累,除了公开发行的债务外,还有政府承诺偿还的债务,还有一些地方不规范地开展PPP项目,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虽然有些是企业举的债,但是在PPP项目中实际上是以政府的信用为基础举的债,最终还是政府要偿还的。所以我们不仅要严格控制公开发行的债务,同时要注意防控多渠道地方债务快速增长的风险”。
  买买提明•牙生表示,PPP项目是利用社会资本,在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的结合方面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解决了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短板问题,起到了非常好的补充作用,因此这个项目的作用要充分的肯定。“但是有一点,作为一个新鲜事物,PPP项目的运行过程中我认为始终是运行不规范的,有些信息不够透明、不公开,而且有些地方已经成为了政府的变相举债,这个问题虽然是财政部的报告和财经委的报告中已经提出来了,财政部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是我建议国务院或财政部制定行政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来解决规范管理PPP项目的运作。特别是筹资范围、使用监督、信息公开、市场化动作等方面要进一步明确,规范管理,严防变相举债的发生”。
  莫文秀还提出,建议审计署对PPP项目进行试点性审计,“PPP项目开展的时间不长,在探索完善的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政府违规担保。有的地方搞PPP项目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要为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担保决议,这样,带来的风险不仅仅是债务风险,还会带来政治风险。审计署能否做试点审计?掌握和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供相关方面决策参考”。
 
  建议取消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环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乃坤:建议取消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环节。这个自评的环节比较难,现在中央部门依靠自身的力量组织自评极少,做不到,也没有这个力量,基本上就是请社会第三方代评,执行单位自己付费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这个结果往往就被付费方所左右,这样评价的结果不具有公允性和客观性,所以我建议中央项目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应该由具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力的部门组织开展,比如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由这样的部门把评价的费用支付给第三方,这样评价出的结果才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
 
  防止财政资金基金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现在各部门建立了许多产业基金,数量多、分散、重复,关键是用得不太好。从审计报告来看,16个省设立了235支基金,实际上引入社会资本只有15%。本来这个基金是要来撬动社会资金,但是现在对社会资金的带动作用并不大,只有15%。同时,市场化程度不高,运作也不够规范。审计报告指出,122支基金管理公司由政府部门直接指定,103支基金管理公司340多名主管和投资委员会由政府部门直接指定或者委派,还有7支小微企业集合贷款,贷出了31亿元,89%进入了违规转贷。下一步应该防止财政资金基金化,加强对基金的绩效评估,通过评估整合与减少各种产业基金。
 
  “中央国有资本的经营收入,我一直不理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中央国有资本的经营收入,我一直不理解,过去当面问过财政部长,央企中到底有多少收入,原来说利润2千亿,最后又返回去2千亿,实际上是没有收入的。我看到去年的经营收入只有1430亿,国有资本的收入有多少进入了公共财政惠及了民生?还是又返回国企了?我不了解,公众更不了解,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没有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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