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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05-23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环境污染  第三方  福建  宁德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详情如下: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政〔20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专院校:

《宁德市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宁德市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56号)精神,推动环境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治理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及开发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着力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行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治污机制,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排污者付费。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由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专业化治理。

2.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第三方治理市场环境,积极培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3.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严格市场监管与执法,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平等条件,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污染治理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第三方治理市场。

(三)工作目标。到2017年,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市治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开,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到2020年,全市治污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优质、高效、可持续的第三方治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涌现一批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二、重点推行范围

鼓励以下重点企业在废水、废气处理方面率先开展第三方治理。

(一)宁德市省控以上重点排污企业;

(二)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制药、纺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热电和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的企业;

(三)信访投诉问题突出的,且环保“三同时”不到位,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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