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深圳市环保厅获悉,关于深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 号)的要求,强化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社区为基础划分网格,建立市级负责督查稽查、区级负责执法检查、街道负责日常巡查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整合环境监管资源,明确环境监管责任,将环境监管力量延伸到社区基层,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反应快、全覆盖、无盲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
二、网格划分和监管职责
环境监管网格与“织网工程”社区基础网格边界保持一致,并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覆盖全市,构建市、区和街道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各级监管职责如下:
(一)一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
全市按行政区划将各区(含新区,下同)划为一级网格监管区域。一级网格环境监管的责任主体是依法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市级部门,主要承担环境保护的督查稽查职责。
1.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对各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和稽查,对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协调解决全市综合性、跨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及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