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4日晚,迪森股份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与浙江国大能源有限公司及其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梁文阁、李平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生物质能供热业务合作。合作方选择有助于公司在浙江地区开拓市场。迪森股份与国大能源合作 开展生物质能供热业务
迪森股份6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与浙江国大能源有限公司及其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梁文阁、李平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生物质能供热业务合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苏州迪森出资510万元,占总股本的51%;国大能源出资400万元,占总股本的40%;梁文阁出资80万元,占总股本的8%;李平出资10万元,占总股本的1%。
合资方国大能源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资信,在目标区域内具有突出的地域优势、渠道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而公司(含苏州迪森)在生物质能供热项目设计与施工、燃料保障、供热运营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清洁环保、高效经济的热能运营管理服务。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公司在浙江及其周边地区生物质能供热业务的拓展与管理,满足项目本地化服务要求。通过合资方式可以稳固各方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合资各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保证合资公司高效运作。
浙江地处雾霾治理重点地区,锅炉整治为生物质带来发展机遇。根据2014年2月,《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浙江省将逐步禁燃高污染燃料,逐步淘汰10t/h以下燃煤锅炉,并推广煤改气。“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这说明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城市区以外的应用,已经得到了政府的鼓励。此外,浙江省主要城市如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的工业天然气价格普遍超过4元/立方米,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天然气完全具有经济性。我们认为,浙江地区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供气项目的推广提供了发展机遇。
合作方选择有助于公司在浙江地区开拓市场。浙江省国大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我们合理假设,在煤改气的大趋势下,国大原有客户也有寻求转换清洁燃料的意愿。公司与国大合作,能够更快接近下游需求。此外,根据公告,国大能源的董事长、总经理在合资公司中占有少量股份,也有助于激发合作方的积极性。
公司方面认为,合资公司所处的浙江地区油气价格较高、环保压力较大,生物质能供热业务发展潜力较大,并获得当地政府的积极支持。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公司在浙江及其周边地区生物质能供热业务的拓展与管理,满足项目本地化服务要求。
据迪森股份证券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业务布局基本完成,BOF(生态油)、BGF(生物质可燃气)将稳步投放市场。未来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BMF(生物质成型燃料)业务的稳步复制,BGF业务的产业化升级,BOF业务的示范推广;另一方面也将通过并购上下游及节能环保相关产业,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公司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0.94亿元,同比增长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同比增长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