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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

2018-01-19  来源:新华网      习近平  福建  三农思想   

习近平同志1985年到福建工作,先后在特区厦门、山区宁德、省会福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了17年半。在闽工作期间,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致力谋划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工作思路和重大举措,为福建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福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和精神财富。在“三农”领域,他提出“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的扶贫开发精神,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组织推动山海协作、闽宁对口帮扶,促进沿海与山区、东部与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全国率先谋划生态省建设,倡导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他到中央工作后,始终关心支持福建,2014年11月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围绕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福建“三农”发展描绘新的蓝图、提出新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对我们当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习近平同志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反复强调“三农”工作的战略地位,高度重视农业的基础作用,他指出“农业兴、百业兴;农业衰、百业衰;农业萎缩、全局动摇”(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农办(农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经济越发展就越要稳定农业、加强农业”(1998年2月10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他十分重视城乡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出“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村城镇化的同步推进,尤其要重视探索多渠道就业门路,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把发展现代农业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机地结合起来的途径”(1998年《加快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在着力抓好‘五通’‘五改’和绿化的基础上,要注意通过多种形式培育农民讲卫生、学科学、树新风的文明习惯”(1997年11月27日在全省农村小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通盘谋划、同步推进,强调“如果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民不能增收入、集体不能增实力,这种经济增长就是无效益的和虚假的”(1998年8月18日在全省农村“双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些年,福建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松劲,“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等特色产业产值居全国前列,“清新福建·绿色农业”成为福建亮丽的“名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9元。

二、关于特色现代农业建设。针对福建人多地少、农业多样性资源丰富的特点,习近平同志提出福建要发展特色农业、大农业,搞好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他指出“大农业是朝着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方向发展的立体农业。它区别于传统的、主要集中在耕地经营的、单一的、平面的小农业。”(1992年《摆脱贫困》),“要根据市场需要,紧紧依靠科技,调整种养业结构,大力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和绿色食品,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2001年2月7日福建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他指出,“我们发展现代农业,不能沿用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要积极探索一条适合国情、省情、县情,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花钱省、多办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1998年《加快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同时强调要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发展现代农业仅靠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发展不起来的,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形成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1998年《加快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要“两手抓”,“必须懂得市场,特别是要懂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市场。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不能只抓生产、不抓市场”(1998年2月10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他始终关注并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2001年2月在新华社刊发省外餐桌污染的报道上批示,“餐桌污染是一个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关系我省农产品能否扩大国内外市场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大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随即在全国率先打响治理餐桌污染的第一枪,在全省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并在2002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在行动》节目上,对福建和全国观众承诺,“用三年时间在全省23座城市基本消除主要食品的‘餐桌污染’、五年在全省范围基本实现治理‘餐桌污染’的目标。”这些都为福建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这些年,福建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特色现代农业,推进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打造7个全产业链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目前十大特色农产品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87%以上,十多年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不断趋好,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关于扶贫开发。上世纪八十年代,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期间,就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出许多新观点、新理念。他强调“扶贫先扶志”,人穷不能志短,更要振奋精神往前奔,“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要有“滴水穿石”的精神;扶贫要找准路子,“要使弱鸟先飞,飞得快,飞得高,必须探讨一条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路子”(1992年《摆脱贫困》)。1996年4月,习近平同志到福建省委工作,在半年时间内先后用50多天时间到9个地(市)42个不同类型的县(市、区)60多个乡镇调研,他在调研报告中指出,“扶贫攻坚与奔小康,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两个并行不悖、互相促进的任务”“要从制度上研究一套办法”,“要制定必要的经济政策措施,支持贫困县、贫困乡(包括已摘帽)的经济开发,以增强贫困县乡的自我发展能力”。他高度重视扶贫措施的落实和成效,他强调“贫困县、贫困乡要把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逐村逐户制定脱贫计划,一个村一个村、一个户一个户地落实下去,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用到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上,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1996年11月14日在全省农村扶贫开发暨小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脱贫致富奔小康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只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才能取得经得起历史与实践检验的成就”(1998年5月5日在全省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他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探索实践扶贫开发的路子和途径,解决了“茅草房”和“连家船”问题,组织实施“造福工程”,创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办法,福建成为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思想的发源地。福建省连续23年把“造福工程”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到2017年累计搬迁7000多个自然村,支持建设了3400多个集中安置点。2010年以来,全省扶贫开发对象从140万人减少到目前的4000人,到2020年现行国定、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将如期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01个贫困村将如期摘帽。

四、关于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建设。习近平同志十分关注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他曾5次到长汀调研,要求长汀“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1998年元旦为长汀水土流失治理题词),“锲而不舍地抓下去,认真总结经验,对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起到典型示范作用”(2001年10月13日在长汀县调研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时的讲话)。世纪之交,他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构想,2001年成立了福建省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他亲自担任组长。他强调“建设生态省,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后世的宏大工程”(2002年1月23日福建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通过以建设生态省为载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维护生态良性循环,保障生态安全,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美好家园奉献给人民群众,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2002年8月25日在《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论证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和实践,科学回答了生态环境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么保护等重大战略问题,包含着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和发展理念,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多年来,福建按照习近平同志绘就的生态省建设蓝图和“要把福建的生态环境保护好,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城市美好的环境”(2010年9月习近平同志来闽考察时指出)的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造林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等行动,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使福建成为中央批准的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居全国首位,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

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习近平同志就提出,“整治村容村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标志,也是彻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小康建设成果的直接体现”(1997年11月27日在全省农村小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重视规划和建设,处理好四项关系:高起点规划与分阶段实施的关系,建新、改旧和整治的关系,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关系,政府引导和发动群众的关系(1997年11月27日在全省农村小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针对农村建设中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他要求:要大力组织推广群众创造的清产核资办实体、依靠积累办实体、围绕服务办实体、立足资源办实体、股份合作办实体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壮大集体经济(1996年《全省农村小康建设调研报告》)。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和实践,是对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建设价值的正确认识,是对城乡一体化发展、走符合我国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路子等重大战略问题的先行探索。多年来,福建大力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陆续组织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农村水利“六千”工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和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全省实现村村通硬化公路、有安全饮水,3G信号和20M宽带全覆盖,87%的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65%的行政村采取生活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六、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缩小沿海和山区发展差距,促进沿海和山区协调发展,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必然要求”(1998年5月5日在全省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针对福建山区沿海发展不平衡问题,提出“推进山海协作,在发展中努力缩小山区和沿海地区之间差距”(1998年10月29日在中共福建省委六届九次全会上的讲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全省的综合实力。习近平同志亲力亲为推动山海协作,成立全省山海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担任召集人,建立全省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制度,并强调“沿海和山区都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1999年4月7日在全省山海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他还要求“山区和沿海地区都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找准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点,依靠自身的力量,抢抓发展机遇,加速发展自己”,“形成互帮互补、互促共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1998年5月5日在全省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他高度重视东西部合作,1997年4月在宁夏固原考察时指出,“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完成”,提出建设闽宁村的设想,建议搞一个试点,打造成具有样板意义的闽宁协作示范村,“鼓励我省企业到宁夏等中西部地区投资兴业,达到‘东西合作,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1998年2月10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体现了站位全局的“一盘棋”发展思想,对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很强指导意义。多年来,福建持续推进山海协作,每年实施一批山海协作重点项目,累计建成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27个,有力地推动沿海地区产业向山区梯度转移,山区劳动力向沿海合理配置,实现了山区与沿海协调发展。闽宁协作开展20多年来,两省区党委政府按照“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构建了以解决贫困人员温饱为重点、以产业协作为基础、互惠互利、联动发展的工作格局,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从单向的扶贫解困,到经济合作、产业对接、互利共赢的重大转变,形成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闽宁模式”,成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典范。

七、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习近平同志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农办(农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并强调“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的政策”(1998年《加快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他提出“要推行股份合作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分散的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培育和构造各类市场主体”(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农办(农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1999年1月22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他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提升南平选派干部驻村的经验,强调“开创农业和农村发展新局面,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从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目标任务、运行方式、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建设”(2002年《福建省南平市向农村选派干部的调查与思考》)。他高度重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率先推动开展试点,2002年6月在龙岩武平县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时强调,“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他十分关注供销合作社发展,要求“把供销社体制改革放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全局位置上统筹考虑,把它真正办成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以发挥其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特有作用”(1996年《全省农村小康建设调研报告》)。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为福建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多年来,福建坚持把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四化同步”的要求,着力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发端于武平县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贡献,武平县被誉为全国“林改第一县”。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农村金融体系、精准扶贫机制、农村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成效显著,一批改革试验成果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八、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农村党的建设,指出“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组织保证”(1999年1月22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把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作为农村小康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1996年《全省农村小康建设调研报告》),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发展能力,“在指导思想上、组织保证上使党组织在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真正能站到前台,真正能居于‘第一线’,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1992年《摆脱贫困》)。他大力推动调整不适宜、不协调、不健全“三不”班子,实施党的“堡垒工程”。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和实践,回答了加强农村党建的必要性和重大战略意义,是对农村党的建设、基层组织管理的加强、创新和提升,是福建加强农村党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宝贵财富。多年来,福建不断加强农村党的建设,持续推行“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六要”群众工作法和乡村干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选派五批1.8万名机关党员干部到“双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全面落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的“三农”思想来自实践、根植于基层,科学回答了“三农”发展的许多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是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乡村振兴实践,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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